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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烯虫酯使用方法
发布时间:2026-04-22
一、使用方法
(一)使用范围为室内外各类蚊虫擎生环境,散在小型积水可直接投施,大中型积水或小型擎生地集中连片区域可采用机械播撒或喷洒方式施药。
(二)适合采用定点投施方式施药的擎生地包括小型功能水池、沙井、电缆沟、排水沟、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废旧轮胎、竹筒、石窝、树洞、叶腋、灌溉接口、长期蓄水灌溉用容器等难以清除或顽固性小型积水。
(三)适合采用机械播撒或喷洒方式施药的小型擎生地集中连片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
①存在地表积水或大量小型积水的闲置、废弃房屋及院落;
②开放式公园广场绿地、道路、河涌、居民区等区域一次性垃圾容器较多的绿化带、灌木丛、草坪等;
③积水容器较多的卫生死角;
④室外垃圾杂物堆积处;
⑤公园绿地内易积水大叶落叶区域;
⑥旅人蕉、香蕉、芭蕉、海芋、观赏凤梨等叶腋或生长点大量积水部位;
⑦机团单位未养殖取食蚊幼鱼类的景观水池;
⑧堵塞或流动性不佳的小水沟、排水沟;
⑨积水较多的立体绿化墙、竹林;
⑩存在连片潜在积水的区域、难于逐一清除积水的连片擎生地或不易处理的其他区域。
(四)根据待处理蚊虫擎生地水体面积、制剂推荐有效剂量计算施用剂量,精准施药。
①有效成分为1%颗粒剂有效剂量为5-9g/㎡,一般间隔 28天处理一次;
②有效成分为4.3%颗粒剂有效剂量为1-2g/㎡²,一般间隔42天处理一次;
③微囊悬浮剂有效剂量为0.1 ml/m²,一般间隔7-10天处理一次;
④应急处置时可适当增加施药频次。
二、注意事项
(一)S-烯虫酯的施用不能替代环境治理(孳生地清理、环境改造等)工作。
(二)S-烯虫酯对蚊蛹无效,在蚊媒传染病疫情处置前期可对疫点范围待处置积水投施有机磷类等对蚊蛹有效的灭蚊幼剂(优选双硫磷类),以快速杀灭现存蚊蛹。
(三)施药时做到均匀覆盖水体,施药时间需避开强降雨时段,室外小型积水及集水井、排水沟、下水道遇强降雨后需及时补施,不建议对无积水的硬化地面进行施药。
(四)建议对施用S-烯虫酯等昆虫生长调节剂类灭蚊幼剂的积水进行标记或记录施药日期,便于后续识别和处置。
(五)对甲壳类(虾、蟹)有潜在毒性、对蚕类有毒,需严格规避相关环境使用,如江河、湖泊、水库、溪流等开放性水域,虾塘、蟹塘、桑园、蚕类养殖区及附近区域,海洋沿岸潮间带、红树林等特殊生态系统等。
(六)防制对象为白纹伊蚊幼虫时,不应施用于池塘、在用游泳池、河流等大中型水体或流动水体。
法规标准
相关文件
协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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