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粤发〔2006〕2号文)和市委办公厅穗办〔1995〕21 号文精神,“行业协会的职能主要是:开展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和制定行业经济技术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提出行业发展规划 的建议;组织技术开发的调查研究、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拟定行业标准,组织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前期工作;制定行规行约,协调行业价格;组 织质量评比;组织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职工培训。”结合本行业〔PCO〕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会的职能:
一、组织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专业刊物,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三、代表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行业企业参与反倾销的应诉活动;
四、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的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有关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
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八、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九、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业务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广州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组织机构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作为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常务理事、正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若干人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承担理事会职责。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协会设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同时,协会设各部作为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机构如下: